伊莉討論區

標題: 〈永豐金何壽川遭檢求刑12年 罰金3.6億〉〈newtalk〉〈2017-08-16〉 [打印本頁]

作者: iiifgh    時間: 2017-8-17 12:52 PM     標題: 〈永豐金何壽川遭檢求刑12年 罰金3.6億〉〈newtalk〉〈2017-08-16〉

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7-8-17 12:59 PM 編輯

【永豐金弊案】何壽川拿53億毫無悔意 以政治操作混淆視聽遭求重刑
上報快訊 2017年08月17日 11:57:00

[attach]119955020[/attach]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17日檢方偵查終結,檢方認為,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因此對何壽川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資料照片)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17日檢方偵查終結,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均遭檢方起訴。其中檢方認為,何壽川若投資失敗,損失將由大眾買單外,其犯後毫無悔意,更在收押期間又透過律師混淆視聽,因此對何壽川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

針對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檢方表示,何壽川為永豐餘集團的實際負責人,旗下有永豐金控、永豐餘控股等上市、上櫃公司,掌握社會大眾交付之鉅額資金。但何壽川竟為貪圖私利,偕同三寶董座李俊傑勾結營私,挪用公司資金作為1788大樓的投資款項,並收取GC公司放貸款項1200萬元美金。

檢方強調,何壽川若投資成功,即由私人獲取利益;若投資失敗,「則由社會大眾承擔損失」。何壽川將公開上市、上櫃公司之資產,作為個人金庫及資金操作之玩物,甚欺瞞永豐金董事會及全體股東與李俊傑約定入股及投資分潤之情勢,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曾高達1.7億元美金。

檢方認為,何壽川將資金風險全盤轉嫁給社會大眾,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犯罪情節重大。此外,何壽川犯後還全盤否認,甚至在羈押期間,不斷透過律師在看守所內違法傳遞文件;又經律師傳話給下屬,傳達政治操作之說,企圖混淆是非。何壽川毫無悔意,因此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

游文治、陳佳興遭檢方求刑10年 

此外,除何壽川被檢方具體求刑12年,永豐金董座兼永豐金租賃董座游文治也被具體求刑10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檢方表示,身為2家公司董座的游文治,竟對自身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毫無自覺,「自甘擔任何壽川的橡皮圖章」,對於何壽川謀取私利的違法指示言聽計從。

檢方說,游文治恣意將公司資金放任由何壽川,三寶董座李俊傑投資中國房產,將放貸風險全盤嫁禍給社會大眾,嚴重危害社會金融秩序,犯後也毫無悔意。此外,游文治還對於何壽川的指示內容避重就輕,或辯稱不知情,毫無專業經理人素養。

而何壽川的特助陳佳興,也遭檢方求刑10年,併科2500萬元罰金。檢方表示,陳佳興除為何壽川的特助,還身兼永豐銀總督導和永豐金租賃,SPC公司董事等職務,位高權重,但自始至終卻受何壽川指示執行違法放貸事宜,更知悉何壽川謀取私利的犯罪情節。

關鍵人物李俊傑滯中 檢方17日通緝

永豐金旗下永豐金租賃,據檢方2個月調查指出,自2009年起,就涉嫌透過子公司在幾乎無擔保的情況下,陸續貸款53億元給三寶董座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再流入李俊傑上海1788大樓的Star City控股公司,其中甚包括子公司元太科技的850萬元美金。

檢方懷疑,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以850萬美金價格,購買李俊傑的Giant Crystal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涉有不法,故何壽川等人均被控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等。雖三寶建設目前雖已將可轉換公司債都還錢贖回,但關鍵人物三寶董座李俊傑,目前人卻仍在中國為到案,因此檢方在17日對他發布通緝。(林彤/綜合報導)



【永豐金弊案偵結】放話「政治操作收押何壽川」 檢氣炸另案辦律師
鏡週刊 文|林俊宏    攝影|楊彩成

[attach]119955021[/attach]
永豐金董座何壽川因超貸案,今(17日)遭起訴,求刑12年。

台北地檢署今偵結永豐金弊案,起訴董座何壽川等19人,檢方查出何壽川犯後全盤否認犯行,甚至在羈押禁見期間,居然不斷透過律師在看守所內違法傳遞文件,甚至還透過律師傳話,指示下屬對外傳達政治操作說詞,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檢方對於律師是否違反倫理規範,也另行偵辦中,痛批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從重求刑12年。

檢方查出,早在2007年,永豐金內部就已稽核到何壽川太太張杏如擔任放貸對象三寶集團子公司Star City董事,但何壽川竟毫不避諱,指示部屬如何掩飾,以規避金管會的稽查。

一名祕密證人今年2月前往北機站應訊,提到內部稽核時說,當時張杏如還持有Star City 15%股權,屬於利害關係人交易,根本不能無擔保融資,加上Star City投資的上海1788大樓尚未完工,貸款資金用於中國,擔保風險過大。

檢方查出,永豐金旗下的永豐金租賃從2009年起,涉嫌透過子公司在幾乎無擔保下,陸續貸款超過50億元給三寶董座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由於不少鉅款流入李俊傑位在上海1788大樓的Star City控股公司,還包括永豐金子公司元太科技所砸下的850萬美元。

檢調查出,元太透過3家海外子公司PVI Global Corporation、Dream Universe Limited與Tech Smart Logistics Limited,匯出850萬美元到李俊傑名下的Giant Crystal公司,最後交換了Star City的可轉換公司債。

檢方也懷疑,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砸850萬美元,投資購買GC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涉有不法,三寶建設雖將所有可轉換公司債都還錢贖回,但李俊傑至今仍滯中不歸。



【有片】何壽川遭求刑12年 員工竟假冒記者混入北檢辦公區
apple     2017年08月17日11:27

(更新:新增案情)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歷經兩個月調查,今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並對三寶董事長李俊傑、元太前董座劉思誠發布通緝,其中何壽川遭具體求刑12年,併科3.6億罰金,另沒收1200萬美金、而他和三寶董娘廖怡慇、永豐餘土地經理張金榜、何壽川特助陳佳興遭羈押禁見兩個月,今一早被檢方提解到庭,將移交北院審理是否繼續收押。

今天遭檢方起訴並具體求刑的被告共3人,除了何壽川之外,還包括何壽川的特助陳佳興被求刑10年,併科2500萬元罰金,另永豐金租賃董事長游國治也被求刑10年,併科3000萬元罰金。

離譜的是,上午10時30分台北地檢署在署內辦公管制區召開偵結記者會時,竟有2名永豐餘員工宣稱是記者混入記者會現場,先被其他記者認出後,被法警發現請出場,2名員工還頻頻解釋,不知道只有記者才能入場,誤會是對外界召開的記者會,隨即在北檢政風室人員陪同下離開。永豐餘表示:「因不知是管制區,隨人群走入,造成誤會,非常抱歉。」

何壽川起訴記者會 

2員工假冒記者混入場檢方痛批,何壽川身為永豐餘集團實際負責人,旗下統領永豐金控、永豐餘控股暨旗下子公司等公開上市、上櫃公司,掌握社會大眾交付之鉅額資金,理應嚴守相關規範,為永豐餘集團所有股東謀求最大利益,竟為貪圖私利,與李俊傑勾結營私,挪用公司資金作為1788大樓的投資款項,並收取GC公司放貸款項6000萬美金之2成,即1200萬元美金的不當利益。

更可惡的是,何壽川前述投資若成功,即由私人獲取利益,若投資失敗,則由社會大眾承擔損失,將公開上市、上櫃公司之資產當做個人金庫及資金操作之玩物,對永豐金控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股東欺瞞私下與李俊傑約定入股及投資分潤之情勢,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最高曾達1,77億元美金(目前未償餘額為美金1.34億元),將資金風險全盤轉嫁給社會大眾承擔,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及影響金融企業之正常發展,所犯情節至為重大。

檢察官還指何壽川犯後全盤否認犯行,甚至在羈押禁見期間,仍不斷透過律師在看守所內違法傳遞文件,並透過律師傳話,指示下屬對外傳達政治操作之說詞,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性,顯見犯後毫無悔意,因此對何壽川具體求刑12年,併科3.6億元罰金。

檢方另批游文治身為永豐金董事兼永豐金租賃董事長,竟對自身職業道德及社會責任毫無自覺,自甘擔任何壽川的橡皮圖章,對於何壽川牟取私利的違法指示言聽計從,恣意將公司資金放任由何壽川、李俊傑投資中國房地產使用,將放貸風險全盤轉嫁給社會大眾承擔,危害社會金融秩序甚鉅,犯後仍未見悔意,對於何壽川的指示內容避重就輕,或辯稱不知情、無印象,毫無金融專業經理人素養,因此具體求刑10年,併科3000萬元罰金。

至於陳佳興身為何壽川的特助,並身兼永豐銀總督導及永豐金租賃、SPC公司董事等職務,亦屬位高權重,自始至終受何壽川指示執行違法放貸相關事宜,參與程度至深,對於何壽川牟取私利的犯罪情節更知之甚詳,犯後對於案情避重就輕,未見有何悔悟之意,同樣建請法院重判10年,併科2500萬元罰金。

檢調調查發現,永豐金旗下的永豐金租賃自2009年起,涉嫌透過子公司在幾乎無擔保下,陸續貸款50多億元給三寶董座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鉅款又大多流入李俊傑上海1788大樓的Star City(簡稱SC)控股公司,其中更包括子公司元太科技(8096)砸下的850萬美元。

檢調查出,元太透過三家海外子公司PVI Global Corporation、Dream Universe Limited、Tech Smart Logistics Limited,匯出850萬美元到李俊傑名下的Giant Crystal公司,最後交換了Star City的可轉換公司債,依2016年6月延展合約於2017年6月20日到期。

檢方也懷疑,永豐子公司元太科技砸850萬美元,投資購買李男的GC公司可轉換公司債涉有不法,因此何壽川等人都被控涉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三寶建設雖然已將所有可轉換公司債都還錢贖回,但身為關鍵人物的董座李俊傑至今仍滯中不歸。(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出版時間 10:33
                                                                        更新時間 11:27
[attach]119955013[/attach]
何壽川今被北檢提訊移審。趙元彬攝
[attach]119955022[/attach]



永豐金何壽川遭檢求刑12年 罰金3.6億
新頭殼newtalk | 白育綸 台北市報導
發布 2017.08.17 | 12:14

[attach]119955019[/attach]
台北地檢署對前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具體求刑 12年,併科罰金3億6000萬元。另外針對何壽川之不法所得美金1200萬元,檢方請求宣告沒收。資料照片。   圖:取自中共江陰市委台灣辦公室網頁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公司何壽川等19人涉嫌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被告何壽川、三寶建設李俊傑與其妻子廖怡慇、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永豐金祕書處副總經理陳佳興等人被以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收受客戶不當利益、特別背信、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湮滅與變造證據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均提起公訴。

對何壽川以上公開上市之公司,募集大眾資金從事私人投資,將資金風險轉嫁全民承擔,並與三寶集團李俊傑約定分潤,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1.77億元,破壞經濟秩序與金融業的正常發展,甚至在羈押期間,仍不斷透過律師在看守所內違法傳遞文件,並透過律師傳話,檢方認為對指示下屬對外轉達政治操作之說詞,顯見其犯後毫無悔意,具體求刑 12年,併科罰金3億6000萬元。另外針對何壽川之不法所得美金1200萬元,檢方請求宣告沒收。



永豐金弊案 何壽川遭具體求刑12年
發稿時間:2017/08/17 11:24
最新更新:2017/08/17 11:24

[attach]119955014[/attach]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違法案,今天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並建請法院對何壽川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6億元。

北檢新聞稿指出,檢調獲報並調查永豐金控違法案,有多項案情;包括永豐金控GC等公司,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Giant Crystal公司;何壽川等人挪用永豐餘控股公司及元太科技公司子公司各美金850萬元;永豐金控GC公司接續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美金1.77億元。

北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何壽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的不得向交易對象收受不當利益罪嫌、特別背信罪嫌,以及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等罪嫌。

北檢指出,何壽川為永豐餘集團實際負責人,旗下統領永豐金控等公司,但他竟為貪圖私利,與三寶集團董事長李俊傑勾結營私,遭羈押期間還不斷透過律師對外傳話,指示下屬對外轉達「政治操作」的說詞,企圖混淆視聽,影響司法公正性。

北檢認為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對何壽川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另外,何壽川不法所得美金1200萬元,請依法沒收。1060817



永豐金案偵結 何壽川19人被訴 李俊傑遭通緝
2017年08月17日 09:34 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

[attach]119955018[/attach]
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右)。(資料照片 杜宜諳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違法放貸弊案,認定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指示海外孫公司GC租賃違法貸款給三寶集團J&R、Grand Crystal公司53億4900萬,甚至還挪用永豐餘、元太科技資金850萬美金,購買Star City公司債,今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何壽川、特助陳佳興、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李俊傑妻子廖怡慇19人。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人在大陸未到案遭通緝。

北檢今早將召開記者會說明,由於何壽川等人在押,今天下午將移送北院審理。

檢調調查,何壽川與多名永豐餘集團高層,涉嫌自2009年10月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借貸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資本額20萬美金的境外紙上公司J&R,無擔保放款高達52億7800萬元。

檢調認為,何壽川不但指示GC公司貸款予J&R及Grand Crystal公司53億4900萬;且永豐銀違反關係人授信規定,永豐金放款給三寶,又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另永豐金放貸給三寶集團相關公司Star City;因何妻張杏如在Star City擔任董事,涉嫌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

此外,何壽川還挪用永豐餘公司及元太科技公司資金850萬美金,購買Star City公司債。

檢調6月中旬發動大規模搜索偵辦行動,約談何壽川夫婦23人,11人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何壽川否認犯罪,強調一切合法。



永豐金弊案今偵結 北檢將起訴何壽川等19人
LTN     2017-08-17 09:46

[attach]119955015[/attach]
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左二起)、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右一)。(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違法放貸三寶集團53億元等案,歷經兩個月調查,期間發動三波大規模搜索、約談行動,今天上午再提訊目前在押的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以及何壽川特助、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全案將於今日偵結;據悉,北檢將以涉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罪,起訴何壽川等19人。

稍早北檢已發布通知,將於今日上午10點半召開偵結記者會。

檢調調查,何壽川涉嫌自98年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公司(Grand Capital),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此外另涉嫌假藉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從永豐餘及元太科技共動用約5.1億元資金,用以投資三寶董事長李俊傑位於中國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被質疑利用複雜財務操作「錢」進中國炒樓。

6月16日,檢調展開首波行動,搜索永豐金等13處,約談何壽川等23人到案,訊後聲押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3人獲准,至於全案的關鍵人物三寶董座李俊傑仍滯留中國,尚未到案,北檢已針對李發布通緝。

7月14日,檢調發動第二波行動,約談何壽川特助、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陳訊後也收押。

7月31日,檢調再展開第三波行動,搜索永豐餘投資控股公司等5處,並約談何壽川子女何奕達、何奕佳,以及女婿元太科技總經理李政昊等13人,訊後除法務主管以200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
[attach]119955017[/attach]
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中)。(記者謝君臨攝)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2.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