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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刑罰不嚴重 人民也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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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tmtw
時間:
2021-11-12 06:12 PM
標題:
刑罰不嚴重 人民也健忘
其實不只這三個惡煞的事情,在過去很多事情都可以看的出來台灣的刑罰不重
擁槍開槍的判只不過八年,法官給貪汙犯輕判理由竟然是顯可憫恕意思就是情有可原
犯罪犯很多的加一加還可以打折...促銷啊???
這次事件也很多人大喊說抵制百桂食品!!! 抵制年盈淨水!!! 是啊當時也大喊說抵制味全
台灣常常震怒完 悲傷完 哀悼完 祈禱完 明天繼續過時間久了大部分的人們也忘記了
作者:
king515151
時間:
2021-11-12 07:38 PM
台灣人都是健忘了,看現在誰執政就知道了
作者:
mnnmnnmmnn
時間:
2021-11-12 08:09 PM
反正就是照慣例
下個月風頭就過了
沒人會在意了
歇業的就換一個名字繼續做生意
作者:
vespa568
時間:
2021-11-12 08:24 PM
其實每一件事情都是熱得很快冷的也很快!最大惡患就是法律都不修改跟法官的判決也是一大重點讓許多人失望啊
作者:
wen.vincent
時間:
2021-11-12 08:51 PM
是人民都是健忘的
因為久了之後就沒有印象了
作者:
tuexdotuexdo
時間:
2021-11-12 10:18 PM
這東西真的罰越重月會讓人記得阿
作者:
aigojohn123
時間:
2021-11-12 10:28 PM
一句話.只要你有錢.就能解決很多事....
有什麼大事件.先解決了人民的火氣...
之後過一些時間.人民大部份都會忘記了...
人都是健忘的...
作者:
zevymopp
時間:
2021-11-12 11:31 PM
其實也不算健忘辣 只是生活上無可奈何的事太多了
沒法管也不團結 自己人還容易內鬨
作者:
mirraii
時間:
2021-11-13 01:10 AM
媒體大量洗腦也是幫兇
一個話題一直報
過了換下一題
過了再換下一題
作者:
靜水幽狐
時間:
2021-11-13 01:34 AM
法律本身就不是很嚴厲加上法官的判決很是微妙,所以導致台灣人民對守法上的不重視,舉個例,酒駕也是修法到最高可以判處到死刑...但是諸君有聽聞到有幾個嚴重酒駕犯被判超過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例嗎?更別說死刑了...在法律的有效執行率下...台灣真的是有點隨意了....這事放到新加坡或是共產國家..你看看人民會不會再這樣輕易的去挑戰法規....
作者:
st4100140081
時間:
2021-11-13 01:47 AM
莎拉蒂富少張敦量+同車的陳勁豪、李韋霖3人
都是垃圾
作者:
zgc9958
時間:
2021-11-13 08:37 AM
哪的民眾不都是這樣啊。
作者:
lilacoste
時間:
2021-11-13 08:59 AM
都是發生當下才會有強硬的手段
大約撐一個月
就會換一個議題了
作者:
泡泡浴
時間:
2021-11-13 09:19 AM
就是這樣
才會一直出現這種案例
不修法~~說什麼都沒用!!
作者:
tzyyjeng
時間:
2021-11-13 09:25 AM
就是有人在量刑時 知法犯法地加入太多個人的意見啊。
作者:
JoKer23
時間:
2021-11-13 09:47 AM
常聽人說一句話
有錢
就沒關係
沒錢
就有關係
作者:
to6329413
時間:
2021-11-13 10:23 AM
我也很強同意亂世用重典,但加大懲罰力度的副作用有點難以克服
過去其實有案例,綁架改成無期跟死刑,結果造成撕票率大大增加
犯人在這種情境下,往往選擇最極端的手段,兩者該如何平衡,實在是問題很大。
作者:
實戰配備型
時間:
2021-11-13 10:29 AM
先是工程行 打死學徒
現在富少 打死人
只能說 當家裡蹲是安全的
外面混 遲早要還
作者:
yang5993
時間:
2021-11-13 10:32 AM
現在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在學校受的是所謂的愛的教育,在家受到父母的溺愛,結果暴戾之氣
更甚以往的人,這三個打人的年輕人,只要曾走路靠右邊走,就是可教化,頂多就判個二、三個
月,易科罰金了事
作者:
cendy023
時間:
2021-11-13 10:36 AM
是人民都是健忘的
長久後就逐漸淡忘啦
作者:
chris6501
時間:
2021-11-13 10:40 AM
無限認同
這社會已經不是良心當道
而是誰有錢誰是老大
作者:
homedeletes
時間:
2021-11-13 10:58 AM
很多人犯法不是健忘
是明知道這是壞事情
但只要不被發現不被抓到
那就沒事啦
作者:
雨濃
時間:
2021-11-13 11:11 AM
只要有新的事情 馬上就能洗掉前一件的事情
就像現在還有人會去追普悠瑪司機一人扛責的事情嘛 城中城大火 結果只下台兩個無關緊要的局長
更別說一堆人有了顏色就雙標到沒是非了
作者:
s542017s
時間:
2021-11-13 01:10 PM
風頭過了 沒人關注
法官就輕判 等假釋了
作者:
xrodo
時間:
2021-11-13 01:48 PM
所以台灣可以說是罪犯的天堂,就像詐騙犯也想被前送回台灣呵呵
作者:
人生被二一
時間:
2021-11-13 02:19 PM
法規不改什麼都沒用..因為只要一句依法行政...在重大的違規也只能照法條來判決
作者:
yenban
時間:
2021-11-13 02:20 PM
希望瑪莎拉蒂的棒球手應該很快就會變淡忘了
作者:
老柏o
時間:
2021-11-13 02:22 PM
不就都這樣嗎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作者:
taiwamgogogo
時間:
2021-11-13 02:28 PM
現在台灣的亂源就是政治上的問題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21-11-13 04:59 PM
就是一堆人民選出來的官沒作為,大家一起譴責一起要求修法,這些官卻無動於衷
作者:
hrghr222
時間:
2021-11-13 07:15 PM
事實的確好像真的是這樣的
作者:
nataku5566
時間:
2021-11-14 04:53 AM
說得好
也就一頭熱喊抵制,過沒多久就忘了
味全現在銷售量還能排在前段咧
作者:
ACGN8328089
時間:
2021-11-14 05:43 AM
沒辦法 台灣司法漏洞太多 一堆輕判的緩刑 假釋就出來了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21-11-14 06:12 AM
確實如此,而台灣法律說難聽的
根本都沒保護被害人
作者:
sparq1231
時間:
2021-11-14 06:27 AM
治亂世真的要用重典!不死刑也終身監禁!雖然還要花錢養這些人,但是總比為非作歹的好!
作者:
ljmi
時間:
2021-11-14 06:33 AM
不是常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反正風頭浪上撐過去就沒事了
什麼時候才能公民覺醒呢
作者:
威爾斯伯
時間:
2021-11-14 06:48 AM
法律都在保護壞人 實際上需要更嚴厲的懲罰才行
作者:
david12345678
時間:
2021-11-14 07:39 AM
一罪一罰本身就做半套
國外是真的可以加到關個七八十年
台灣通常都會打折最多關個幾年
作者:
clark227
時間:
2021-11-14 07:44 AM
鬼島阿,已經習慣了,不意外
作者:
muta66
時間:
2021-11-14 04:39 PM
其實政府應該多多利用這樣社會與論來徹查這些公司是否有違規的事項(逃漏稅...)
聽說百X就被查到違章建築的樣子
作者:
nico0617
時間:
2021-11-14 08:03 PM
台灣人是健忘的~
亂世用重典~千古不變的定律
只是人權團體跟恐龍官太多~
苦的只是老百姓
作者:
nudgebook
時間:
2021-11-15 03:29 PM
就是罰則太輕了所以很快過一段時間就忘了也是很正常
作者:
joshid
時間:
2021-11-16 12:44 AM
說的真好,這就是真實的台灣
可悲的是有817萬只在乎顏色
發生事情只要不是自家人就當看笑話,嘴上的假正義三天就沒了
作者:
hrghr222
時間:
2021-11-16 12:55 AM
好像真的是不重的話就真的記不住
作者:
115229
時間:
2021-11-16 10:30 AM
如何快速讓台灣人忘記一件事...
弄一件更大的蓋過去!!!!
講規講 大家都很會講
但還是沒記住阿~
連這個也忘了XDDD
作者:
lin71_2000
時間:
2021-11-16 12:44 PM
台灣人民本來就是健忘的 當下一堆人義憤填膺 但時間 鋒頭 一過 還有多少人能記得呢
作者:
cxzaqweds
時間:
2021-11-18 08:33 PM
台灣人就這樣啊 然後一堆立委也不修法 都沒看到人民去抗議
作者:
naposin123
時間:
2021-11-22 12:50 PM
嚴刑重罰還是有些喝阻的力日田一土
作者:
夏的天空
時間:
2021-11-22 02:15 PM
不是人民健忘 是多數人的想法在於
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就像韭菜一樣 被割之前都沒感覺
作者:
chenbh
時間:
2021-11-22 02:26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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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渡世人
時間:
2021-11-22 02:31 PM
風涼話說起來當然雲淡風輕
今天真的加重刑罰馬上就哀哀叫政府迫害了
不說別的 就拿轉彎沒打方向燈跟行車中使用手機
這兩個直接比照酒駕重罰還加扣車 有幾個人受得了?
比例原則這種東西 不是法盲說了算的
作者:
goto2009
時間:
2021-11-22 02:48 PM
要相信法律
也要怎手法律
千萬不要知法犯法
作者:
IUASYFIG
時間:
2021-11-24 09:54 PM
大陸網民有句話蠻實在的,互聯網沒有記憶,有記憶的都會被優惠跟其他政策給忽悠掉
作者:
changron
時間:
2021-11-24 10:25 PM
無奈
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家庭及社會教育失敗,共業啊!
人多意見多
有人就有江湖
人就是江湖
要如何退出??
真的是共業........
作者:
taw659632100
時間:
2021-12-1 11:18 AM
沒辦法
這就是台灣法律
時間長了就忘嘞
作者:
xshella
時間:
2021-12-1 01:31 PM
個人主觀認為刑罰加重和人民健忘這兩點本身不適合直接放在一起當作關係影響來議論。
刑罰重不重的爭議個人主觀認為是針對犯罪者的犯行與犯後言行態度的差異在說,而這點實在因人而異。
犯罪者既然只是人民的一部份而非人民的全部,那麼將犯罪者的犯行一律均以重刑前提來論處並歸咎於人民全都健忘,個人主觀認為過於義憤填膺到私心偏用。
個人主觀認為人本身就是種會隨著時間而漸漸看淡或忘卻過去曾發生過的事,也因此才會有定期的或不時的紀錄或公開性的資訊來供人民回憶或引以為訓。只是加重刑罰來處理人民健忘於罪案的問題,個人主觀認為並不能起到令人民不健忘的作用,卻可能易令許多原本就守法且自律的人民對律法心生多餘的畏懼。
作者:
avsue
時間:
2022-1-5 10:44 PM
其實跟健不健忘無關,只是人民不團結罷了,因為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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